本文作為《區隔》一書的序言,作者開宗明義指出,在文化商品(cultural goods)的經濟體系中,有其獨自預設的論理邏輯。為了理解這樣的邏輯,避免落入經濟至上主義的觀點,社會學所試圖說明的,往往是製造文化商品消費者與其品味(taste)的諸條件,以及在特定時空被視為藝術作品(arts of work)的所有化方式,及為了構成這種合法所有化樣式的社會諸條件。然而,若不能將文化從制式的觀點帶入人類學的場景,亦即理解人們對於所謂精美物體的高雅品味,是如何與諸如對食物的基本趣味重新聯繫起來,這一切分析對於了解「文化慣習活動[1]」(cultural practice)終究會是徒勞無功的。
以下,或許是作者對文化慣習活動的基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