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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偶的味道



"不錯~不錯~~"


期末

就在大笑長如此欣慰的喟嘆中結束


而學期

則是由一篇又一篇短篇作業建構而成

大約就是短到每週四晚上打開電腦花個十分鐘左右

或是自由創作或是網路共享


至於忙碌的大笑長有沒有時間一一審閱

那就見人見智了




"總之~這是一場面子與裡子的遊戲"


大約就是熱情的學弟進到這個場域後逐漸失望

我所用以"開導"的字句

質言之~你給人家面子~人家給你裡子
(冷:當然你拿面紙換李子似乎是給付不相當)

給面子~乖乖出席~撒嬌眼神~猛力點頭~一付好學不倦
對大教授表現出滔滔江水般的景仰
裡子學分就不會太為難


反之

若未意識到人為刀俎我為魚肉
輕則點名重則有如悔過書事件

然而

"面子"的需求何來?

說穿了~裡子不足至少要面子~

羞恥/噁心/排除/刑罰儀式性

自古皆然



"台北大都是用點名來維持出席率?"
"的確~學生有翹課的正當理由~因為這樣的課堂..."

面對外面同學的質疑似也習慣微笑不語



"他是視而不見"

據說是某位熱情尚在卻也幾度夕陽紅的同學對我晃來晃去的評語

然而就在有印象的不久前

似曾相識的是

學弟如此憤憤不平抑鬱不得志的神情與言談

而現下的自己

從豪情壯志到僅餘一襟晚照

內心卻不再為此激起連漪


是"視而不見"還是"習慣成自然"?

每思即此 竟惴惴不安起來...





"好吧~就把這一年所思所得寫篇期末報告吧" 暗下決心

"政府與政治性白領犯罪的側向觀察
--以靖國神社問題為核心"


高橋哲哉教授精采的演講成了靈感的來源
生命政治/治理性 與談人提出的觀察角度更是令人驚豔
而應是"圈外人"的我竟也情不自禁的就此舉手交流
(當然是用...中文)

"因為我身處的場域對所謂的轉型正義的理解竟仍在解釋學的框架裡打滾..."

消音的發言是不想浪費時間

然而...當真要"遁逃"到另一個領域才能有對話的對象?



相對於不論是政治~經濟~歷史~社會學等各面向精采分析的小型演講

回到自身所處的小圈圈面對這樣的問題

除了從補習班轉戰學界職業病未改的刑法新秀
仍舊執著於柏林圍牆射殺案可以怎麼用共同正犯追究士兵責任外

所謂犯罪學最權威的教科書
竟將之解釋為一種"白領犯罪"...

右到不行的無言


只是當我興致勃勃的寫完大綱與前言
腦袋裡一個一個想法不斷的蹦出來
試圖反諷國內論文千篇一律建議

"腳踏車要上鎖"

犯罪學界的無知


突然

莫名的衝動

關掉檔案/收起參考資料


因為對話的對象正是一位抱怨自己學校學費太便宜的笑長
甚至是在所謂"為何犯罪~為何不犯罪"的對外演講上如是說

當然這樣的演講也是要求要出席點名的

而到頭來~大笑長認為人為何犯罪呢?

"因為逃避社會的競爭"

接著就是連串中產階級的價值追求與言語
面對所謂的犯罪者僅是要求大家給予一點mercy...


無奈之餘

不要浪費腦力似乎是最後的抵抗可能



而這學期就在大家踴躍的期末出席下


換得

"我看過你眠寫的東西了阿~"
"很不錯~很有我的味道~我果然沒有白教你眠..."

的欣慰

...


面子/裡子 嘛!!



只是...

我"眠"寫的東西...

意即半夢半醒的午夜夢迴間的信手一捻

當真有他的"味道"?


茲舉一例如下:

=============================


基督教的神學思想與犯罪學


若說基督教神學思想與犯罪學的關係,
論者有謂魔鬼學說以解釋人為什麼會「犯罪」;
亦或從中再加以演繹,諸如佛教、伊斯蘭教的「魔鬼說」等。

的確,若以「人為什麼會犯罪」作為命題,本是所謂「犯罪學」的定義;
包括因為人被魔鬼附身、人沒有理性、人長的像猿人、頭特別大、
基因突變乃至社會與人的關係,都在不同時代被用以解釋「人為何會犯罪」。

然而,這些言說在至今看似無稽的背後,隱藏了什麼樣的訊息?
在「人為什麼會犯罪」的冠冕堂皇標題下,我們沒觀察到什麼?
質言之,在「犯罪學--人為什麼會犯罪」的論述架構下,
所展現的,難道不是人類排他最原始的暴力?
一種所謂的「正常人」對「他者」行為的觀察
--「他者(otherness) / 異常 / 異常行為」而勉稱為學問。

一如所謂的魔鬼說,犯罪人是所謂的被魔鬼附身;甚或廣義言之,
違反基督教義、教會規定的行為即被定義為不正常的「魔鬼」。
是以,十字軍東征的對象是異教徒、是他者;
中古世紀風起雲湧的女巫狩獵、因提出地動說被教會政權燒死的伽利略等。
說穿了,要說魔鬼學說或所謂的神學思想與犯罪學何干、有何俾益
--或許血淋淋的神學史已清楚呈現出這種人類透過排除異己維繫自身安全感的生物本能;
以及透過觀察被排除的對象、異類、他者,來更新人性清單。

吊詭的是,「惡魔」卻也是上帝的創作之一;
一如電影「驅魔」裡,對被魔鬼附身的女主角見死不救的神,
意在透過被魔鬼附身的女主角代言「神」的存在。
這條隱約的吊詭
--神透過惡魔彰顯神跡 / 神透過被惡魔附身者代言其存在。
而人類社會不也是不斷的透過異者的指明來肯認自己理性的存在、
透過暴力--從教會法到現代法,法的暴力,
排除他者以確認、鞏固自己的法秩序。
而透過這些被排除者的觀察:
一如龍布羅梭的祖型重現等前揭犯罪學言說,
人類又再度肯認自己的「正常性」。
一如義大利學者Giorgio Agamben所言,
這些被定義為異類而排除的他者是所謂的「神聖之人」(Homo Sacer),
可謂既無奈又反諷。


從「魔鬼學說」開始的犯罪學論述,
所隱涵的是基督教神學思想對人的概念?
還是人對不安的想象與莫名安全感的渴求?
而不論是魔鬼說、古典主義、實證主義乃至社會犯罪學與批判犯罪學;
在檢視這些言說的心態上,
似乎不能再以「人為何會犯罪」、「犯罪等於不正常」如此的一廂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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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些胡言亂語當真有其"味道"

除了沒看內容的可能解釋之外...

好像侵犯了什麼卻不被發覺竟也讓人感到一絲竊喜

當然為了這樣的事就容易感到滿足的我




















竟是如此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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